分管教务工作的副校长在校长领导下,协助校长主持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年教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协助校长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教学工作,负责学校教学的计划、组织落实、检查和总结。
二、保证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化的实施,经常深入教学工作,提出教改和教研的意见,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。
三、负责教师队伍的配备工作。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,向校长提出教师聘用或解聘的建议;指导教务处科学安排课程表,处理教学工作中和教师有关的重大事项,维护教学秩序正常运转。
四、深入了解教学活动情况,检查督促教学常规的落实,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及时采取措施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组织学校的教学改革实验,开展教育科学研究,指导全校的第二课堂活动和学校竞赛。
五、负责任课教师的管理,引导教师树立良好的教风。从政治、思想、业务、生活上关心教师,组织教师总结教学经验,开展教育思想、教学方法、教育信息方面的交流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。
六、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