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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委会(班长)职责

班委会(班长)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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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委会是学员参加学校管理的基层组织。其成员由教师推荐,学员选举,报学校批准产生。班委会是教师和学员之间、学员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。
    一、学员在40人以下的班,产生1名班长;40人以上的班产生班委会,由3人组成,班长1人,委员2人,实行班长负责、分工合作制。
    二、班委会成员要认真学习,团结学友、顾全大局、秉公办事、热情服务、乐于奉献。
    三、协助教师制定班级学科的教学计划,及时向学校或教师反映学员的学习需求,参加评教评学,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。
    四、协助老师组织教学,维护课堂纪律,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。
    五、负责填写记载本班(含主修、兼修学员)出勤情况,负责收发学员作业,保管好教学用具。
    六、组织学员打扫教室,经常性保持整洁卫生,下课后负责关好门窗和关闭电器。
    七、组织本班学员举办班级、校内才艺表演和各种宣传文体活动,开展课外自学活动和各种社会服务活动。
    八、定期召开班委会会议,研究、总结本班工作,协助教师开好学员会,传达落实学校有关工作要求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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