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图书室、档案室由教务处指定专人统一管理。
二、图书及档案资料要分类摆放,整齐有序,便于查阅,规范管理,定期清点。
三、订购的图书要及时分类、登记、编号上架,建档管理。
四、学校教学、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要及时收集、整理、保管,要利用和开发档案,为教学服务。
五、查阅图书、档案,要在图书、档案室内,使用后放回原处,不得携带图书、档案于室外。
六、图书、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。图书、档案要妥善保管,防盗、防虫、防霉、防潮、防火、防尘、防鼠,确保安全。